一、 综合类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书;
2、企业股东会关于公司清算的决议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的税务注销证明资料;
4、企业股东会清算决议及清算委员会人员名单;
5、企业债权登记公告;
6、企业开业验资报告及变更验资报告;
7、企业章程、协议及重大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清算委员会会议纪要;
8、企业执行的财务制度、内部管理的相关制度;
9、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资产分配表;
10、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税务鉴证报告;
11、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二、财务资料
1、企业营业截止时点及清算截止时点的资产负债表;
2、企业清算损益表;
3、公司清算年度的总帐、明细帐、会计凭证;
4、清算年度的银行存款对帐单;
5、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明细及盘点表;
6、企业债权人、债务人清单(应包括名称、金额);
7、清算资产的评估报告或非货币性资产变现价值确认书;
9、经股东或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财产分配表;
10、其他与清算相关的资料;
11、企业近三年的纳税申报相关资料;
12、有关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批文。
三、其他资料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注:如清算企业近三年没有进行过任何纳税和年度审计,上述资料要提供近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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