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检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年度工商年检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以及截至该日与股东之间往来帐户情况进行审计。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甲方的义务是:
1. 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以及对某些会计事项作出书面的陈述书。
2.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 按本约定书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
乙方的义务是:
1.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及甲方内部控制制度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会计报表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
2. 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审计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审计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计业务的各级职别人员所花费时间及《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的计费标准确定,预计为人民币 (¥: )元,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邮电通讯费)另计。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增审计费用。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适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双方签单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之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或不需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 乙方: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商年检客户管理当局声明书
上海兆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委托贵所对本公司201 年度实收资本进行工商年检,并出具工商年检报告。为表示对工商年检工作的理解、支持的充分合作,谨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本公司编制的当期会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基础、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一致。本公司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本公司业已提供的所有的财务会计记录及有关资料是真实和完整的。
3、本公司对关联单位及股东的重大交易事项均无隐瞒。
4、本公司所有交易事项均已入帐,不存在会计报表以外的帐册、凭证。
5、本公司债权债务完全属实。
6、本公司存货完全属实。
7、本公司实收资本按章程规定足额到位,不存在抽逃资本行为。
特此声明
工商年检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201 年 月 日
(签章) (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章)
地址: 地址:浦东大道1097弄15号22A室
邮编: 邮编:200135
电话: 电话:513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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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