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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代表处延期手续


时间: 2012-05-18 21:25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延期应在到期前60日内提出申请。所需材料: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2.登记证、代表证;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4.须批准的提交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注:材料的规范要求详见《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代表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是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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